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新药及保健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市场,与此同时,关于药物性肝损伤的报道也屡见不鲜。顾名思义,药物性肝损伤,是药物或其代谢产物所引起的肝损伤。
目前,已明确可以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药物超过1000种,临床常见的有抗结核药(利福平、异烟肼、比嗪酰胺、对氨基水杨酸钠等)、解热镇痛药(扑热息痛、阿司匹林等)、抗生素(复方新诺明、红霉素、酮康唑等)以及一些中药(何首乌、蜈蚣、雷公藤、土三七)等等。
如果服用上述种类的药物或某些保健产品后1~4周内,出现乏力、发热、皮疹、恶心、厌食、尿黄等症状,应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并尽快到医院就诊。如诊断明确,应注意休息,补充足量的热量及维生素。病情较重者需住院治疗。
建议您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从而避免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,对于已经出现肝损伤又无法停药的患者,请医生协助治疗,如减小剂量、调整剂型、改变用药的方式或时间、或伴服保肝药等。